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实施规范,指导监督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指导开展全市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理论研究和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对全市仲裁员进行业务培训和管理;依法组织处理有关劳动、人事争议及相关协调工作,负责信访案件受理、文书送达和档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