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核:28人符合《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第一条规定的退休类型。“二项”为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并达到规定年限,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病退”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职”为不具备退休条件,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现将28人具体情况公示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