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的通知》(吉人社联[2020]39号)和《关于调整以工代训有关政策的通知》(吉人社联[2020]82号)文件精神。现将符合申请以工代训条件的困难企业名单及补贴金额进行公示,为期五天,自2021年1月29日至2021年2月4日止,请社会公众监督,举报电话:0437-3168972。
第四批认定困难企业名单
1、 吉林省宜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55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