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骊歌轻响,逐梦远航。在这个充满希望与挑战的毕业季,你们将踏上全新的人生旅程,在此,为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12号)相关要求,现将我市2026年高校毕业生学籍档案转递工作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档案接收对象
户籍或生源地为吉林省辽源市龙山区、西安区的高校毕业生请将档案邮寄到所属的龙山区或西安区人才中心保管。户籍或生源地为吉林省辽源市东丰县、东辽县的毕业生请将档案邮寄到所属的东丰县或东辽县人才中心保管。
二、辽源市各县(区)人才服务机构及联系电话
1.东丰县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
接收单位:东丰县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
接收地址:吉林省东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城区鑫达路1711号就业服务大厅)
接收人:孙君杨
联系电话:0437-6211075
邮编:136300
2.东辽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接收单位:东辽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接收地址:东辽县东辽大街12号
接收人:马诗文
联系电话:0437-5555807
邮编:136600
3.辽源市龙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接收单位:辽源市龙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接收地址: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龙山区滨河南路益阳街28号)
接收人:方星然
联系电话:0437-3166890
邮编:136200
4.辽源市西安区人才交流中心
接收单位:辽源市西安区人才交流中心
接收地址:辽源市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安区东旭街155号)
接收人:马淑媚
联系电话:0437-3167900
邮编:136201
三、档案查询
高校毕业生档案查询方式:从快递显示签收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可联系其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中心进行电话查询。
四、高校毕业生档案调转办理手续
1.按照《关于规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接收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64号)中“转往各类档案管理机构的人事档案可通过邮政特快专递或专人送取方式进行转递”的要求,办理方式如下:
(1)本人办理:请携带档案接收部门出具的《调档函》原件、身份证原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各一份。
(2)他人代办:请携带档案接收部门出具的《调档函》原件、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及本人签字摁手印的《授权委托书》到档案存放所在地的人才中心进行办理。
2.按照《关于规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接收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64号)中“对曾从党政军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转出或拟转往以上单位的人事档案,应通过机要通信或专人送取方式进行转递”的要求,办理方式如下:
(1)应通过机要通信或专人送取方式进行转递。
(2)在《调档函》上标注或单独委托他人办理转递。
同学们,毕业不是终点,而是奔赴下一程山海的起点。愿你们乘风破浪,努力开创属于自己的璀璨未来!
辽源市人才交流开发中心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