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建设相关决策部署。紧密围绕全市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中心任务,以解决法治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为导向,以强化执法保障、深化普法宣传、提升队伍能力为重点,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扎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我市人社事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根据中共辽源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法治建设有关工作情况和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市人社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健全法治建设职能体系,提升人社行政效能。
1.提升行政质效。行政审批办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有效减少了企业和群众办事的制度性交易成本与时间成本,实现行政审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全年共办理帮办代办业务181次,劳务派遣业务15件,人力资源业务3件,民办学校业务1件。养老失业保险科严格落实各项养老保障政策要求,规范审批流程,全年累计完成养老相关行政审批业务3155人次,切实保障群众的养老权益。
2.创新监管模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相关法律动态调整了《辽源市人社局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辽源市人社局首次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健全和完善“四张清单”“首违不罚清单”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了制度供给,给予市场主体更多容错纠错空间,激发市场活力与社会创造力,体现了执法温度。
3.提供精准服务。聚焦企业“招才难”“用工难”等突出问题,积极拓宽线上线下人才引进与招聘渠道。全年组织开展线上招聘会15场,共为135家单位发布招聘岗位646个,招聘人数为3112人,线上招聘活动点击阅读人数超过20000人次。举办线下招聘会87场,其中高校毕业生主题6场。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2025年全市开展职业技能培训8412人次,有效提升了求职者的就业竞争力,为企业输送了适配人才。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升公信执行能力。
1.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确保各项权力在法治框架内运行。深入贯彻国家及省市要求,坚持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的原则,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即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围绕解决行政执法中可能存在的选择性执法、不规范执法等问题,严格监督执法人员履职尽责,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2.依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情况,及时对《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并在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确保权责清晰、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3.规范行政执法标准,严格执行《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实施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在日常执法中全面落实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确保量罚适当。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进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规范化,确保涉嫌犯罪的案件依法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三)优化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推进公正文明执法。
1.动态调整并严格执行《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许可流程图》《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检查流程图》《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罚流程图》《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强制流程图》(即“四张流程图”),确保每一项执法行为从启动、调查、决定到执行都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2.依托吉林省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常态化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科学制定抽查计划5项,随机抽取检查对象10家,随机抽取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检查,并及时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开,实现了执法的规范性、公平性和透明度。
3.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监督全局行政执法人员规范使用“检查报备APP”开展现场检查、调查取证等工作,实现执法过程的可回溯管理。倒逼执法人员规范自身行为,有效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社会满意度。
(四)筑牢突发事件应对体系,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1.高度重视劳动关系领域风险防控,依法预防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完善应急预案体系,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者)工资报酬权益,结合我市实际,依据并严格执行《辽源市预防拖欠农民工(劳动者)工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了组织领导、预警监测、应急处置、后期处置等各环节职责与流程,为快速、有效处置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提供了制度保障。
2.加强风险排查与化解,建立常态化风险排查机制,特别是在工程建设、加工制造等欠薪高发领域,加强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前介入,督促整改,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五)深化普法宣传教育体系,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1.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动普法工作走深走实。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的首要任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习,各党支部将其纳入日常学习内容。11月14日在市人社局七楼会议室召开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会议,通过集体学习、专题研讨等形式,引导全局干部职工深刻领会其核心要义与实践要求,并将其贯穿于人社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
2.扎实开展“八五”普法规划,严格按照我市“八五”普法规划要求,制定并落实本局普法责任清单、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重点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宣传。
3.创新普法宣传形式与载体,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组织全局工作人员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利用局微信公众号刊发以案释法案例。创新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开发生成“民法典宣传”诗词等个性化宣传产品,扩大了宣传覆盖面与影响力。
4.开展“人社普法进一线”活动,组织业务骨干深入辖区企业、建筑工地等生产一线,开展精准普法宣讲。聚焦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保参保、维权流程等高频问题,通过通俗讲解、案例剖析、现场答疑、发放手册等方式,将法律知识送到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身边。2025年累计走访企业及项目21个,发放宣传手册600余册,服务群众1880余人。
(六)夯实矛盾纠纷化解体系,促进劳动关系和谐。
仲裁院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作为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重要防线,积极探索要素式办案改革,优化庭审流程,提高裁决效率与质量,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2025年案外调解案件399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134件。立案处理案件306件(支付劳动报酬类案件60件、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案件49件、支付解除劳动合同待遇案件120件、其他类型案件77件),其中裁决处理120件、调解结案186件,所立案件全部结案,仲裁结案率100%,案件调解成功率82.98%,累计为劳动者挽回损失777.95万元。
二、2025年度市人社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局党组始终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法治人社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总体布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确保法治建设与党的建设协同发展。
(二)局党组书记、局长带头尊法学法,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法律,将其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通过集体学习、交流研讨等方式,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为人社系统法治建设提供了坚强的理论指引和组织保证。
三、推进法治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年来,围绕着依法行政、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正确领导下,不断探索法治人社之路,把依法行政作为全系统干部职工履职的基本理念,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保证权力规范运行,实现各项行政活动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目前虽然已取得一些成绩,但与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相比,仍然存在以下几个突出问题:一是执法队伍力量与专业化水平有待加强;二是普法宣传的深度与精准性有待提升;三是部分社会主体法治意识仍待增强。
四、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安排
(一)持续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根据部门行政执法职权划转实际,充实加强综合行政执法力量,为相关工作人员办理委托执法事项,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严把入口关。
(二)大幅提升执法人员能力。制定并实施系统性的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等专业领域的深度培训。聚焦“关键少数”,加强对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特别是执法机构主要负责人的法治专题培训,发挥头雁效应。将“四张清单”、“三项制度”等作为培训核心内容,结合典型案例教学、执法案卷评查、模拟演练等方式,推动新执法理念与执法实务深度融合。
(三)切实加强普法宣传力度。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化解社会矛盾,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从内容和形式两个方面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进行解读,使法治观念深入人心;充分利用传统媒介、网络平台进行宣传推广,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潜移默化的影响,从而使人民群众真正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